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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部分(第2页)

这里面居住这一名圣者?如果把隔壁的人换成了奥林匹克,老流氓绝对敢直接抄上家伙进去乱砍一通——别说是圣者了,即便是一位刚刚学会了小恢复术的牧师也不会居住在这样的地方!漆黑、阴森以及死寂,这明明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死灵法师的窝!

“你没骗我?真会有圣者住在这样的地方?”凌云挪到了门口冲里面探了探头,疑惑的望向了老国王。“你不会是。。。。。。看着我现在不想娶利薇雅,找了几个死灵法师准备把我弄晕过去,抬进去洞房吧?我可不笨,圣者即便是不居住在殿堂里,起码也得是一座花园别墅才对。”

“如果他想住,别说是花园别墅,殿堂,即便是把我的寝宫让给他,我也心甘情愿。”国王陛下苦笑着拍了拍老流氓的肩膀。“进去吧。”

老流氓疑惑的看着国王陛下,朝里面迈出了两步,看着老头没有动,他奇怪的看着老头问道:“怎么,你不跟我一起进去吗?”

“我跟你一起进去的话,保管我们两个会被一起踢出来。”

6…52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四十六 又一个魔法文盲

推开了简陋的木门,一股子发霉的味道犹如正在进餐被打扰的苍蝇一般扑面而来。潮湿的空气中涌动着让人不安的异味,似乎是某种药剂混合发出来的味道,熏的人睁不开眼睛。刚刚走进小屋两步,头上悬挂着的一只蜘蛛就很不知趣的将自己提前送上了死亡的道路。

本来它还能多吃几年蚊子的。

“他妈的,什么圣者会住在这样的地方!”凌云拍死了那只蜘蛛之后继续向前,这种毛茸茸长着很多只腿的东西送会让人联想到毛骨悚然的东西。

经过一只蜘蛛的问候,他放慢了脚步,一步一步的试探的找前走,地下无数杂乱摆放着的东西偶尔发出一两声相撞的声音,让他皱起了眉头。

圣者,这个围绕着无数的光环和赞美的名字,这个只应该篆刻在殿堂的石碑上的伟大牧师,无论如何也不应该住在这样的地方。无论是坎纳斯还是炎黄大陆,这样的地方统统都应该让人联想起那些恶心的整天待在死灵堆里的邪恶人士才对。圣者居住的环境即便不是庙堂、花园别墅,怎么也得有鸟语花香世外桃源的情景才对,绝不会是这样的小黑屋。

当眼睛适应了这个小屋里的光线之后,凌云慢慢的看清楚了屋子里的摆设——大部分已经发霉的书籍堆在地下,上面几只蜘蛛若无旁人的的结起了网子,有几只老鼠正在啃食着这些书本。书本旁边是一大对的乱七八糟摆放着的实验器具,有金属的,也有水晶、木质或者是石头的。它们通通都杂乱无章的摆放在地下,一些容器已经成了蜘蛛、老鼠这些小生命的新家。

墙上挂着一面盾牌,盾牌后面斜插着两柄已经锈的看不出颜色的剑,上面也是密密麻麻的结满了植株网。

要不是国王陛下事先告诉了他这里实际上居住着一名圣者,他完全会把这里当成蜘蛛精的天下——这里的蜘蛛简直太多了,一路走过来,老流氓起码也捣毁了几十张蜘蛛网,现在他身上除了衣服,大概最多的就是蜘蛛网了。

小屋不过三十多平的样子,里面除了散乱着的书籍和实验器具,就是那一面已经锈的看不出年代的盾牌。别说圣者了,就连一个鬼影子都没有看到。

难道老子又被耍了?今天下午把我从落日镇给拉回来,跟圣殿骑士和七彩龙骑的人干了一架,刚刚被救出了小黑屋,就被告知要与公主殿下结婚。这还没反应过来呢,立刻又被推进了满是蜘蛛的小黑屋里。这不是把人耍着玩是什么?

想到这里,凌云非常气闷的从着那一堆已经腐朽的书籍踹了一脚。

“谁?谁进了我的家?”一个声音从书堆后面传来,把正欲踹上第二脚的凌云吓了一大跳。

难道见了亡灵?老流氓一个激灵立刻后退了几步。如果是在白天的开阔地上见一个亡灵,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是在这种阴暗潮湿鬼气森森的环境下,又加上是在夜里,按照常理来判断,即便是一个不入流的小亡灵,也会具有相当的杀伤力,若是幽灵一类的东西,更是根本无法被杀死的。

“谁?谁在说话?”凌云立马抽出了精金大剑,金光色的光芒照的一室生辉。“出来,明人不做暗事,谁在旁边蹲着?给我出来!”

“这是我的家,你进来倒还有理了。”苍老的声音依然从书堆后面传来,听着翁声翁气的,向是被什么东西压住了胸口一般。“你倒说说,你是谁,为什么要私自闯进别人的家里?”

“我是。。。。。。我是凌云,达拉斯帝国的领主,是巴尔斯国王陛下带我来这里。”凌云盯着那一堆古旧已经腐朽的书籍,手上丝毫没有松劲,只要那里面冒出什么怪东西,他完全有把握一剑砍翻在地。“你又是谁?”

“我?你可以叫我杜拉斯,可以叫我老头。”这个声音听起来似乎并不具备什么攻击性,凌云慢慢放松了一些警惕,但是依然将大剑握在手里。

凌云的胆子应该算大的了,普通来上十几二十个亡灵他完全可以劈菜一般的劈倒。可是这个环境太诡异了,声音明明就是从书堆里传出来的,但是那一堆书又是潮湿的地面。难道有人真的可以躲在这一堆书里不成?

他真还猜对了。真还有人能躲在一堆书里面。

就当凌云打算进一步问问这个老头是谁在哪里打算干什么的时候,他脚边的书堆一阵耸动,随着上面无数的蜘蛛老鼠大逃亡,书堆下面冒出一个脑袋。脑袋上面戴着一顶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帽子,随着脑袋的出现,很快,一个人形的物体就已经整个钻出了书堆。

为什么要说是人形的物体?这个很简单——这个脏的已经看不清楚鼻子眼睛的家伙有一缕肮脏的胡须直拖到地。斑驳的白发上满是污秽,不仔细看很容易就把他看成了一个时下追赶流行的年轻人的发型。帽子和长袍已经看不出颜色了,长袍上的补丁已经密密麻麻的打了无数个,有些地方甚至已经可以看到这个老头衣服里面的皮肤了。

他的魔杖也非常具有特色——坎纳斯的魔杖无非是用晶核和魔法水晶加以各种辅助性魔法和阵法篆刻而成,下面辅以具有放大、储存或者其他什么效果的材料,这样做出来的魔杖可以让使用者额外的得到比如魔法放大、快速施展等等的效果,是一种通用且实用的制作方式。

这个老头的魔杖可不是这样。通体由一根看不出材质的东西打磨而而成,中间和顶端的部分大概是长期被人用手抚摸的缘故变的闪闪发亮。在魔杖的顶端有一颗莲花一般的雕刻,不是通用的水晶或者晶核,不知道这一朵莲花雕刻有什么实际意义。

最不一样的,大概就是他的魔杖杖身了。

记得凌云这个勉强可以冒充半吊子炼金师的家伙曾经干过一件傻事——给薇仙制作了一根牛B得无以复加的魔杖。这个魔杖没有其他的特点,如果一定要找点什么特点出来的话,那就是东西多。成百上千棵从火麒麟嘴里抢来的晶核以一种让人不可思议的密度被镶嵌在了上面,完全是用蛮力在提高使用者的等级。这样做的后果大家已经知道了,强行提升灌注的力量会让施法者无法控制它的力量,最后爆体而亡,最轻的后果也可能是被强悍的魔力反冲的力量全失,就个一根废材一般毫无区别。

有一点常识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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