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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了一会儿,邱声已经大概能摸清楚闻又夏那些零碎单音节表达的意思嗯就是知道了,唔的话可能有点兴趣,但也不是太放在心上指望闻又夏主动展露好奇那估计不太可能,他不反感,邱声就自顾自地往下说了。
组乐队之前觉得自己挺厉害的,吉他一学就会,写歌也没什么难。但后面才发现乐队磨合起来有多难受,鼓手是我拉来的,水平不怎么样天天就知道和我吵架。说到这,邱声顿了顿,不过单就天赋上我可能也半斤八两吧,说他也有点没立场。
大家都差不多。闻又夏突然说。
别闹,就我们那鼓手和烂苹果的鼓手,差得十万八千里。
闻又夏:可以练。
你练了多久?
贝斯吗?他点头,闻又夏说,不算太久,我以前学过很久的小提琴。后来练贝斯大概三年,两年前遇到了辉哥,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做乐队试试。
就加入烂苹果了?
闻又夏说没有:当时他和骆驼失联,他有自己的乐队。
诚如Julie告诉他的那样,白延辉发现了闻又夏,并且将闻又夏带入了他的圈子,郑重地介绍给他原有的乐迷。邱声心里吃味嫉妒和羡慕混合着不得不承认,白延辉发现了闻又夏。
邱声掐了把自己的手掌,很多已经明白了的道理不足以让他保持冷静。先前吃过药,他好歹没说出什么后悔的话:你和老白关系很好,但私底下也没一起玩吗?
闻又夏沉默了,邱声以为他要避而不答,这涉及到了隐私。
但他过了会儿说:辉哥给了我这份工作。
啊?邱声不解,我以为你是喜欢弹贝斯,才会加入烂苹果
闻又夏摆摆手:他给我发工资。
邱声迫不及待想知道:不是因为喜欢?
还好。闻又夏思考片刻,不讨厌。
这次失语的成了邱声。
也许他太过偏激和执着,自己的乐队做得很不像样,于是幻想所有成名的乐队里所有人都在朝同个方向努力。听上去太励志,也不太可能是真相,那至少共同为了出名和赚钱有一样的目标。结果闻又夏轻飘飘地说,他把这当成一份工作,和其他任何工作一样,完成任务,然后养家糊口。
那音乐呢?作品呢?
难道闻又夏没有因为偷藏打口碟被爸妈骂一晚上的经历吗,没有人说他玩这个不务正业、不是正经爱好吗?如果只是不讨厌,为什么还要把贝斯练得这么极致,还是说现在的水平只是他认为的普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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