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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送药剂回大陆么?”
“这只是出海的一个借口而已。我们一直的目标就是这里,肯定是这里。”
“那你们要毁掉谁?”
“丧尸王。”
被兰德修扯得快上天的路安易就在这时候都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谁会取这么俗气的名字?!他叫丧尸王就是丧尸之王?有这么厉害吗?”
“有。”兰德修对于路安易的白眼早就免疫,脚下的虽然深一脚浅一脚的却小心的避开了所有可能的障碍:“有人告诉过这个人非常危险,不在他出现之前把他干掉。我们就完了。”
“我们在这末世呆了快半年了,也没听谁说过,他就这么厉害?怎么没有人说过他啊。”
“有。”
“又是那劳什子电脑推算出的玩意儿吧。他们就是信这个,不知道有啥好信的。”
“不,是你母亲。你母亲来自另一个时空。当时的我们失败了,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再不把握,我们就会真正的灭亡了。”
“什么意思?”
“你确定我们要这么一边奔跑一边说这件事情吗?”
*
后世对于丧尸王的描写极尽简略。给予谈元凯、苏蔻、路安易和兰德修的材料则特别详尽,差不多连他们祖坟在哪儿,姨夫姨妈是做什么的都有好好提及。
要是丧尸王知道自己最后落到这种田地,那第一次和谈元凯对持的时候一定会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把这群人赶尽杀绝。让他成为地球永远的王者,每个人都对他歌功颂德,赞美他貌似潘安,风流倜傥。
不过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卖。不,不,也不对,唯一的独一份卖给了苏姓蔻姑娘,现在还在蛹洞里呆着呢。
反正后来后世对他的描写都相当的不用心,不是说他是个无脸人,就是信誓旦旦的表示,看到丧尸王,你人生就充满了黑暗。所以根本没有人记得丧尸王到底长什么样。
这就是成王败寇的代价。
丧尸王当然懂这个道理。
所以在他终于第七次从火山口复活之后,他狂奔而来,气势汹汹的一定要找到谈元凯。这是他最后一次完成自己的任务。完成了这个任务之后,他就可以真正的称霸这个连环珠一样的空间了。
他才是这个地方理所应当的的王。
第77章
*
从熊樟岛火山到谈元凯他们所在的那个夯实了土的高台,一共需要花费四千三百七十二步的距离。
丧尸王在七个空间中走过五次,每一次都会遇到谈元凯。
他们都会有一场恶仗。
有三次是谈元凯代表人类把他揍得趴下后他脚底抹油溜走,还有两次,丧尸已经壮大到无惧任何生物,大摇大摆的把谈元凯胖揍一顿。
反正每次这对于丧尸王来说都是一个槛儿,跨过去,之后的事儿就会好办许多。跨不过去,之前那些彪悍的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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