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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他的敬告,袅袅青烟随着神咒上升,直通青冥。
林默生头顶三寸血色的气运之海上,一缕缕无形的业力被青烟裹住。
也随之上浮,与青烟一起,送到了九霄之上。
风老四默默地看向祖师爷牌位:
茅山列祖列宗,我给你们找来如此佳徒,你们应该欣慰才是啊。
······
第二天,圣马丁医院的豪华病房内,花团锦簇,锦旗悬挂。
“林sir,听说这次有三十几名歹徒围攻你,当时的情况一定很危险吧,你害怕吗,还是后悔破获那起贩卖违禁药品案?”
一位女记者看着躺在病床上,缠着绷带,剑眉星目的林默生,眼睛都要泛起泪光,恨不得以身相受。
林默生挥了挥被打上石膏的左手臂,“做警察怕危险不如回家卖红薯!我们港都警察,为了人民安全,随时可以奋战在第一线,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林警官说得好!”
《大公报》来的中年记者穿着一件典雅的中山装,率先鼓掌道。
在他的带动下,病房之中逐渐响起掌声。
林默生压了压右手手掌,突然叹息一声,“其实今晚的行动我还有一件憾事。”
“什么事?林警官,你可是在三十几位歹徒的包围下击杀了十几人啊!”众人微微有些诧异。
林默生顺势说道,“最后那名歹徒实在是太过穷凶极恶,他不要命的护住花凤的尸体,我被砍了数刀,因此没有将其抓捕归案。”
“原来是这件事啊。”
众人没有觉得什么,毕竟当时林警官可能已经有些力竭,生死之间有大恐惧,面对不要命的歹徒,受伤的林默生心里有些害怕才是正常的。
不然他就不是正常人了!
······
《震惊!血战铜锣巷,港都社团为何如此穷凶极恶,对付一位警界新星?》,明报头版头条。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林默生,我和我守护的港都正义!》,大公报头版头条。
至于其他的小报,标题就要随意地多。
《林默生:当警察如果害怕,不如回家卖红薯!》
《喋血之夜,林警长危难一小时!》
《在这个夜晚,他感动了整个港都!》
《老板,煮碗牛丸,某家去去就回!》
《连林警官都害怕的歹徒居然长这样!》
洪兴坐馆蒋天生啪的一下将报纸拍在桌上,揉了揉额角,他看今天的报纸,有种看武侠小说的感觉。
随即他看向大堂内十几个被吓破胆的小弟,皱眉问道,“那个林默生真有这么神?”
小弟们支支吾吾不敢出声,因为昨晚他们确实被杀神一样的林默生吓破了胆。
如果不是突然出现的那个霓虹人,恐怕他们剩下的十几人一个都回不来。
不,可能能回来一个,小弟们下意识看向站在众人身前,眼眶通红的刀疤强。
怪不得昨晚上强哥不跑,原来就是他砍伤了那个杀神啊!
见众人的目光落回来,刀疤强立马明白这是自己表现的时候,他重重的跪下,“蒋先生,你可要替凤哥报仇啊,他死得好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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